合伙人之一有单独诉权吗 有权将合伙财产抵押吗
发布时间:2022-05-05 15:11已浏览: 87 人来源:五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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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人之一有单独诉权吗?
合伙人之一有单独诉权,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1)合伙协议约定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权享有连带权利,各合伙人可以对外主张个人合伙的全部债权。
(2)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权享有连带权利,各单个合伙人应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或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才可以个人合伙的名义向外主张全部债权。
二、合伙人之一有权将合伙财产抵押吗?
满足一定条件的合伙财产份额可以抵押,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来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源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合百伙人是可以用合伙企业中自己的财产作担抵押度,但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知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民法典》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合伙人私自把共有资产抵押贷款算犯罪吗?
合伙人私自将共有资产进行抵押的,如果将抵押取得的资金私自占有的,就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如果没有占有的,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含义和特征?
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主要法律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有限合伙主体的二元性。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从合伙人结构上来看,是由两种合伙人组成,一种为普通合伙人,其地位类似于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他们有相同的权利、义务,负责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另一种为有限合伙人,其不参加有限合伙的经营和管理,但对有限合伙的经营享有监督的权利,两种合伙人的存在是有限合伙存续的主体要件,各方至少应有一人。
二、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有限合伙相对于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兼具了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点。普通合伙仅具有人合性的特点,欠缺资合性,所以其融资渠道十分狭窄,集资较为困难,使其扩大经营规模成为难题;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了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点,但是相对于资合性来讲,人合性处于次要地位,而且股东对公司的债务都要承担有限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仅具有资合性的特点而欠缺人合性,这使得公司股东之间信任度降低,不利于公司发展。而有限合伙则以普通合伙人之间的信用作为对外信用的基础,同时以有限合伙出资而形成的合伙资本做为立信于社会的基础,可以说有限合伙是人合性与资合性完美的结合。
三、所负责任的二元性。有限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承担的责任形式,即每个普通合伙人除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合伙债务负责外,如果是二人以上时,彼此还应负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类似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形式。
无形资产是不包括哪些?
无形资产不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公司变更地址要有哪些资料?
1、新住所使用证明;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股东会决议,须全体股东签字并盖章;
4、公司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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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一、合伙人之一有单独诉权吗?
合伙人之一有单独诉权,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1)合伙协议约定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权享有连带权利,各合伙人可以对外主张个人合伙的全部债权。
(2)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权享有连带权利,各单个合伙人应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或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才可以个人合伙的名义向外主张全部债权。
二、合伙人之一有权将合伙财产抵押吗?
满足一定条件的合伙财产份额可以抵押,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来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源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合百伙人是可以用合伙企业中自己的财产作担抵押度,但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知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扩展阅读
合伙人私自把共有资产抵押贷款算犯罪吗?
合伙人私自将共有资产进行抵押的,如果将抵押取得的资金私自占有的,就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如果没有占有的,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含义和特征?
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主要法律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有限合伙主体的二元性。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从合伙人结构上来看,是由两种合伙人组成,一种为普通合伙人,其地位类似于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他们有相同的权利、义务,负责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另一种为有限合伙人,其不参加有限合伙的经营和管理,但对有限合伙的经营享有监督的权利,两种合伙人的存在是有限合伙存续的主体要件,各方至少应有一人。
二、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有限合伙相对于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兼具了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点。普通合伙仅具有人合性的特点,欠缺资合性,所以其融资渠道十分狭窄,集资较为困难,使其扩大经营规模成为难题;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了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点,但是相对于资合性来讲,人合性处于次要地位,而且股东对公司的债务都要承担有限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仅具有资合性的特点而欠缺人合性,这使得公司股东之间信任度降低,不利于公司发展。而有限合伙则以普通合伙人之间的信用作为对外信用的基础,同时以有限合伙出资而形成的合伙资本做为立信于社会的基础,可以说有限合伙是人合性与资合性完美的结合。
三、所负责任的二元性。有限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承担的责任形式,即每个普通合伙人除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合伙债务负责外,如果是二人以上时,彼此还应负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类似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形式。
无形资产是不包括哪些?
无形资产不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公司变更地址要有哪些资料?
1、新住所使用证明;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股东会决议,须全体股东签字并盖章;
4、公司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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